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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局 同交通警察部门联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12-02 13:13:21


    为将周强院长提出的“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落到实处,根据《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的,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协作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问题长效机制,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让区法院执行局、交警大队建立联动机制,以联动破解难题为出发点,实现管理资源共享、职能优势互补,进一步提执行工作效能,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力推进各项执行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确保在两到三年期限内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要求。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创新执行工作机制,通过调动司法系统本身在内的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多管齐下,集体合围,形成一个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高压态势和共同惩治局面,变法院单打独斗为法院为主,全社会参与、法院强制执行与社会联动威慑相结合的执行新格局。
二、实施机构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让胡路大队
三、目标任务
    做好法院执行局已查封手续的车辆与交警大队实际车辆进行扣押衔接机制,解决法院已查封手续车辆未能实际进行扣押的问题。
四、实施措施
    (一)整合管理资源。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局、交警大队二部门联合行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提高队伍的综合战斗力。
    (二)加强沟通联动。
    实现联动机制,构建一个畅通高效的联络网。执行局随时将查封手续的车辆通报给交警队,双方要加强沟通,了解相互的联动职责,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
    (三)实施步骤
    1、人员机构联动
    由执行局、交警大队分别设立联络员,具体负责联动工作中的沟通、协调工作。联动单位定期总结联动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处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日常工作联动 
    执行局提前准备查封车辆的材料,确保执行案件中处理车辆各种手续完备、准确。
交警大队在夜查、巡逻等警务活动中协助查扣执行局提供的查封车辆,充分发挥交警部门在查扣控制车辆方面的有利优势。
交警大队在协助查扣到车辆后,及时通知执行局并办理车辆交接手续。
    3、宣传执行联动
    为了增强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的意识,执行局、交警大队定期共同举行宣传,并将宣传范围拓展到社区、单位、学校等公共场所。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对新的工作机制进行宣传,切实抓好内部动员部署工作;对目标任务的实现,加强社会舆论宣传,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执行局、交警队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范围落实责任,部门之间必须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通报信息,形成新的工作合力。
    建立执行局、交警队的联动机制,是推进“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有效工作模式,是人民法院依法引导协同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整治行动,提高查处规避执行行为的司法能力,完善相关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真正使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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