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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关于 《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08-08 13:05:01


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体系及说明>》的指标任务落实,确保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估工作依据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20171月公布的《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体系及说明》(以下简称《评估指标体系》)。

二、评估案件范围

民事执行案件,重点是金钱给付类案件。

三、评估工作方法

卷宗评查、系统提出、自报数据。

四、评估工作目标

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五、评估工作任务

    实现执行模式改革、执行体制改革、执行管理改革、财产处置改革和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执行规范体系、执行监督体系和专项治理机制。

六、评估工作指标

    基层法院指标体系包括规范执行、阳光执行、执行质效、和执行保障四个一级指标,总分值100分。其中规范执行分值35分,阳光执行分值15分,执行质效40分,执行保障10分。

七、评估指标任务分解

    按照我院执行工作实际和职能分工,对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进行任务分解,以执行局各部门为主,与民商事审判部门、刑庭、立案庭、技术室、政工科、调研室、纪检监察部门、办公室、法警队共同配合完成,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如期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

    立案庭、民商事审判部门配合落实财产保全中保险担保机制的建立、财产保全案件的立案、裁定及移转工作;立案庭配合落实终本案件的恢复审查、立案工作;刑庭配合拒执典型案例发布工作;政工科配合落实执行人员、员额法官按一定比例配备的保障及轮岗工作;调研室配合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工作、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纪检监察部门配合落实廉政情况投诉的办理、统计工作;办公室配合落实执行专项救助资金的申报、设立工作及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的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案款发放、管理的检查工作,配合落实单兵、车载等物质保障工作;技术室配合落实网络评估、督促评估机构及时作出评估报告及异议的答复工作。具体分解如下:

1、规范执行(35分),包括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25

规范执行指标主要考察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是否遵循了相应的执行程序。包括财产保全、财产申报、财产调查、财产控制、财产评估、拍卖、执行款物发放、委托执行、终本结案、执行现场记录、以及系统录入(执行案件节点管理系统)等事项的规范性。除财产保全(立案庭配合落实)、财产评估(技术室配合落实)、执行案款发放(办公室配合落实)、终本案件恢复执行(立案庭配合落实)外,其余均由执行局负责落实。

2、阳光执行(15分),包括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6

阳光执行要求执行过程和结果双透明,既包括对当事人的公开,也包括对社会公众的公开。阳光执行指标包括财产查控处分告知、主要流程节点公开、执行文书公开及规范性文件公开等。除规范性文件公开(调研室配合落实法院外网公开),其余均由执行局负责。

3、执行质效(40分),包括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10

执行质效指标通过实际执结率、个案执行到位率、执行期限内结案率、执行异议案件的结案率、网拍率、执行行为撤改率、个人追责与国家赔偿方面表现,除个人追责与国家赔偿(纪检监察部门配合落实)外,其余均有执行局负责。

4、执行保障(10分),包括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18

执行保障包括执行指挥中心、人员保障、机构保障、装备保障、执行救助、执行工作方案、争取地方支持、执行宣传等。执行指挥中心重点考察案件节点管理、终本案件管理、委托执行管理、决策分析、远程指挥等功能。人员保障包括人员配置比例、轮岗制度、执行局的警务保障及执行人员日常业务培训等。执行人员占法院在编人员的比例不应低于15%,执行局员额法官比例不应低于业务庭。除人员保障(政工科配合落实)、警务保障(法警队配合落实)、执行宣传(刑庭、调研室配合落实)外,其余由执行局负责。

八、评估工作要求

要特别重视对执行工作重要决策和实施过程及工作成果的固化,使基本解决执行难全程留痕、对照第三方评估体系各项指标要求,责成专门人员负责,及时将相关文件、材料、执行卷宗等整理归档、编目存档、务求通过查阅相关材料、卷宗全面客观的还原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历程、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决策、部署、成果都看得见、摸得着。能够完全满足第三方评估体系各项指标对备查材料在项目、质量、数量等各方面要求。

要结合本实施细则及评估标准,采取自我对照检查、自我进行评估的方式进行预评估,必要时成立领导小组,适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学者、群众代表等参加,组成评估团,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进行验收,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完善,为接受最高法院委派的第三方正式评估做好充分准备。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2017年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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