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让区法院在法院新闻发布中心召开新闻发会布,总结2017年全年工作亮点与重点。
2017年,全年收案12328件,结案9806件,结案率79.5%;收缴诉讼费1666万元,判处罚金903万元;共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12项;被确定为“全国法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在最高院作经验介绍;执行工作、法警工作、信访工作、社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先后受到省高院表彰;被市中院列为轻刑快审、婚姻家事审判、执行警务化改革的试点单位。
一、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
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公正履职。一是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法治让胡路建设。刑事收案372件,审结326件,结案率87.6%。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全年共判处罪犯350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4人,重刑面9.7%,有力震慑了犯罪。大力推行“轻刑快审”办案机制,规定了9类优先适用轻刑快审机制的案件,会同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商讨并明确了6类案件适用快速办理机制。轻刑快审施行以来,最多一次审理了7起轻微刑事案件,最快5分钟处理一起,从立到结最快5个工作日完成。扎实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确保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二是慎重审理民商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民商事收案8087件,审结6544件,结案率80.9%。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纠纷案件1826件,通过裁判弘扬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营造和睦氛围。依法审理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等劳动争议纠纷案件66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有效调和劳资关系。依法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等侵权赔偿案件288件,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审慎审理多发性的民间借贷、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纠纷案件2872件,规制不诚信交易,打击虚假诉讼。高效审结涉及重大项目和企业发展案件356件,全力维护诚实守信的社会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全面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收案80件,审结69件,结案率86.3%。从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60起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有力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诉讼。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建立了行政速裁工作机制,最多一天集中审理了8起行政案件,减少了当事人往返诉累。院长两次带领干警到林甸县、杜蒙县行政机关进行法律知识宣讲,提高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所在地的行政执法水平。四是不断提高执行力度,树立司法权威。执行收案3755件,执结2837件,结案率75.6%,执行到位金额3.34亿元。全市率先推行“执行警务化改革”,构建“21132”团队模式,助力攻克执行难。在法警大队增设执行警务保障中队,常驻执行局辅助执行工作,负责案件实施和执行现场秩序维护。执行力量的增强有力地震慑了被执行人,执行效率明显提升,执行期限同比缩短26天。全年开展了“三清”(清积案、清终本、清信访”)百日执行攻坚、“油城利剑行动”、“烈日行动”等专项活动,围堵打击失信被执行人,打出了声威、气势和成果。大庆市委、市法院对执行工作成效给予高度肯定。
二、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提升司法为民水平。一是拓宽司法便民渠道。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民心工程、“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科学设定服务窗口职能,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行为规范,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低成本、一站式的诉讼服务。设立诉讼引导员,方便当事人咨询和诉讼。开通律师安检“绿色通道”,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安装自助操作系统,当事人可以自行快速、精准地立案和检索。在偏远街道社区设立巡回办案点,进行巡回办案、夜间开庭,减少当事人诉累。畅通当事人诉求渠道,严格执行每周二院长信访接待制度,“面对面”处理当事人的各项诉求。全年成功处理督办案件33件,解决信访案件45件。“全国两会”和“十九大”召开期间,无违法越级访、集体访,实现进京访“零登记”。二是落实司法公开要求。深入推进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和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建设,随时满足当事人司法需求。依法公开裁判文书8307份、上传其它信息 5035条、庭审直播91期。开展了四次“法院开放日”活动,积极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观法院、旁听庭审。每季度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报法院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强化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平台建设,认真接听处理案件查询、咨询及投诉。三是提高弱势群体保护力度。对于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等涉民生案件实行“绿色通道”机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新成立了婚姻家事审判法庭,妥善化解家庭矛盾,从严保护妇女、老人、儿童的合法权益。依法开展诉讼费缓减免工作,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3.5万元。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帮助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救助资金22.5万元。四是提升法治宣传效果。与《黑龙江法制报》、《大庆日报》等单位合作,开办了“法院传真”专题栏目,定期宣传本院重大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积极开展“广场审判”,将审判执行现场开进街道社区,以鲜活的案例教育旁听群众。在案发地点大同区、庆新社区向几百名受害群众返赃的做法,受到了辖区百姓的称赞。邀请各级媒体现场跟踪报道执行麒麟大厦等“骨头案”,收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本院门户网站原创文章发稿量位居全省前列。最高院政治部、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联合发布通报,对我院司法宣传成效进行表扬。
三、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严格按照司法体制改革文件要求推进落实,确保各项改革落地生根。一是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全面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规范院庭长权力、落实了主审法官自主裁判权及案件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组建了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四个专业法官会议,定期研究案件,统一裁判标准,增强司法公信。按照“二审二书一助”的比例组建了审判团队办案的新模式。强力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实现了“专案专办、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繁简分流工作经验向全省法院推广。二是以落实法官员额制为核心,全面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对全院干警进行分类管理,“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员额法官回归到审判执行一线办案。深入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全年院庭长共承办案件1228件,占办结案件总数的12.7%。全面加强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审判辅助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他们的司法技能。三是以提高审判质效为目标,全面推进审判方式改革。认真执行立案登记制,实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深入推进多元化解决纠纷和诉调对接,与市、区司法局密切合作,打造了全市闻名的“华姐调解室”。该调解室全年承办案件998件,成功调解541件,调解率达54.2%。建立了远程视频调解平台、企业协助调解平台、专业机构辅助调解平台,警官、法官、律师、当事人各方可以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在线调处纠纷。新成立了婚姻家事审判庭,促进审判机构设置的专业化。婚姻家事审判庭在全市率先实行“人身保护令”,在全省率先推行“离婚冷静期告知书”、“律师调查令”等制度,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新设置了小额诉讼庭,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实行一审终审。抓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069件,解决了“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等实际难题,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裁判的认同感。
四、坚持从严管理,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一年来,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审判队伍。一是强化班子建设。按照中央的部署,深入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系统地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查找并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班子工作水平。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选人用人标准。加强班子成员的选任和调配,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狠抓班子成员表率作用的发挥。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及时向区人大、政协汇报司法审判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3件,开展定向联络活动4次。二是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围绕创建“学习型法院”,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升全体干警的综合业务素质。通过参加全省法官培训班、视频讲座等多种方式,累计培训干警850人(次)。利用每周庭科室长会议、审判委员会会议、专业法官会议,深入研讨司法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支持干警学习进修,积极营造学习法律、钻研业务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逢会必讲廉政,努力提升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严格遵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 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五个严禁”等有关规定。认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格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