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百日攻坚】褪去“老赖”色 “春蚕”丝正浓

  发布时间:2017-12-01 08:57:05


程某与刘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大庆市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刘某和张某共同偿还程某借款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程某向让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员赵旭光翻阅卷宗后约谈申请执行人程某。程某提供二被执行人是夫妻关系,拥有两处房产及一辆轿车,但可能有抵押贷款,希望法院尽快执行。此时网络查控系统也有了反馈。通过仔细核查,刘某和张某并没有大额银行存款,银行进出账记录也是寥寥无几。初步摸清信息后,执行员通过电话约见刘某和张某。刘某按时来到法院,执行员依法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刘某表示,刘某和张某原是夫妻关系,这笔借款是没离婚时张某做生意借的。二人在两个月前已经办理了协议离婚。现在已和张某失去联系。执行员对刘某讲明法院判决已经认定这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刘某也要承担偿还义务,而且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临限高消、限出行、进“黑名单”等惩戒。宋某惊慌失措,当即提出确有房产两套车一台,而且说自己是某幼儿园教师,想与对方和解,希望法院給予考虑。执行员立即将案件情况汇报给执行局长邢海东。考虑到如果法院强制执行,刘某肯定会丢了工作,没了收入对执行案件本身也不利,于是邢局长要求执行员从长远考虑,迂回处理,先控制住二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执行员立即按照领导指示,查封了刘某和张某名下的房产及车辆,同时也查证,房产和车辆上均有高额银行贷款,不宜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执行员再次约谈程某,告知程某当前案件进展并分析利弊。程某表示愿意和解。在执行员的反复沟通协调下,程某和刘某终于就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程某撤回了对刘某和张某的执行申请。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传道、授业、解惑,更要身先示范,有德有信。被执行人刘某感激让胡路区法院人性化的处理案件方式,更誓言在今后的教学生涯中讲师德、守诚信,育新人!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