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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繁简分流”扎实有效推进

  发布时间:2017-11-10 10:15:45


最高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下发后,我院确立了“简案快审、类案细审、难案精审”的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方式,均衡人案配比,推行有力措施,有效应对了近年不断上升的收案态势。

一、简化庭审程序。将庭审纪律和当事人权利义务改为开庭前录音自动宣读,庭审从查明事实开始。无争议的事项,由法官直接确认,针对有争议的部分展开调查。推行系列案件的“集约化”审理及示范诉讼模式,选取典型代表案件先行处理,以个案示范带动系列案件的“批量处理”。

二、简化裁判文书。根据案件情况,适当采用表格式、要素式、令状式简化裁判文书。

三、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认真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规则”。加强庭审中的证据裁判意识,明确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区分标准,对不能补查补正的重大瑕疵证据坚决予以排除,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做到繁案精审。

四、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精细化的分工更有利于整体工作的发展。为此,该院成立了建设施工、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破产等案件审判专业化团队,保证了“繁案精审”更趋专业化。专业化审判团队的建立,可以让法官在一个法律方向或一个专业领域内投入更多的精力,成为这个范围内的业务“尖兵”,处理专业疑难问题更得心应手。

五、完善法官助理管理。充分发挥法官助理作用,建立《辅助工作交办单》制度,由法官对工作内容提出要求,确认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辅助工作交办单》按期交审管办存入执法档案,作为法官助理晋升依据。

让胡路法院在繁简分流改革方面是先行者,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4.8%,案件平均审限同期缩短16天。达到审判质量与效率双赢,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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