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车祸两行泪 法院判决断是非
2016年1月份的一起交通事故让两家人的幸福平静戛然而止。受害方夏某,本案申请执行人,男,1957年3月份出生,汉族,住让胡路区庆新村某室。肇事方殷某,本案被执行人,男,1957年11月份出生,汉族,住让胡路区北方汽配城某室。
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经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范围内赔偿夏某60余万元,殷某赔偿夏某263万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主动履行了判决。殷某未履行。
法院调查无财产 案件陷入执行难
2017年5月2日,夏某向让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孟庆友简单翻阅卷宗后约见申请执行人。夏某的委托代理人宋某准时来到法院。执行员向宋某出示了法院的调查结果,告知宋某法院并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殷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表示申请人有权利和义务向法院提供执行线索。宋某表示,对被执行人不了解。老伴夏某已经处于植物人状态,每天都需要专人24小时护理,前期看病已经花光家里所有的积蓄,等着这笔赔偿款续命,希望法院加大力度,快速执结。
次日执行员将被执行人殷某传唤到法院。通过谈话执行员了解到,殷某一家三口人派送快递为生,260多万的赔偿款是天文数字。殷某表示,自己实在是没有能力,愿意配合法院强制执行。
一边是病情严重、持续植物状态的申请执行人,一边是家徒四壁、入不敷出的被执行人,法院该如何执行,既能实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又不至于将被执行人一家限于绝地呢?
法官暖心促和解 双方握手筑和谐
执行员孟庆友将案件情况汇报给局长邢海东,并听取了邢局长的建议---强制执行未必达到最佳效果,要多做做思想工作。
执行员再约双方当事人。与夏某妻宋某谈话时,执行员不聊案情,而是聊夏某病情,鼓励宋某要有信心,推荐推拿穴位书籍,希望对夏某恢复有帮助。一席话和一系列举动让夏某的爱人宋某很是感动,当得知对方经济不富裕但态度很诚恳后,宋某表示可以接受和解。做通宋某工作,执行员信心倍增,感觉“死案子”有可能办“活”。趁热打铁,同日下午执行员就传唤殷某来法院。殷某表示,夏某所遭受的恶果由殷某造成,殷某及家人肯定会承担责任,砸锅卖铁到处借钱也会赔偿但是毕竟能力有限,希望法院给想想办法。
接下来,就还款数额、还款时限、是否给付利息等事项,执行员主持双方进行了长达一周的谈判。对待殷某,摆事实讲拒执法律后果,严肃、严厉、宽容、耐心全用上,对待宋某,谈情义讲和解执行快,安抚、开导、关心、爱心全用上。双方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2017年9月19日,殷某将10万元现金当着执行员的面支付给夏某的委托代理人宋某。案件得以执结。260万元的案子最后促成双方以10万元执行和解,执行员处理案件的方法和对待当事人的态度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