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9日,星期六,让胡路法院的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放弃与家人的团聚,一如平常全部到岗,顶着“秋老虎”,奔波在“抓老赖、强攻坚”的路上,只为了那“公平和正义”及早兑现。
上午9时,一名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刘某此刻正在家休息。经请示邢海东局长,执行法官杨军带领一队司法警察立即前往被执行人刘某所在地——让胡路区东湖小区9号楼。顺利敲开房门后,刘某得知一行人是让胡路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时,立马显得有些慌张,随即又变了脸,指着一同前来的申请执行人王某破口大骂。制止无效后,法警给刘某戴上了手铐并带回法院。
直到被关在司法拘留暂押室那一刻,刘某才恢复平静。杨军法官凝视了刘某一会儿,严肃地说道:“刘某!截止到2017年6月份,你应给付你女儿抚养费23000元。此前,你签收了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未实际履行也未依法报告财产,依据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你实施司法拘留15日以示惩戒。先抛开法律不谈,从情理和伦理上讲,你月薪5000多元,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吗?你女儿是你亲生的吧?她才五岁,需要你的抚养费!作为一个孩子的父亲,你怎么能如此绝情呢?!”一席话语于法有据、入情入理,刘某哑口无言,羞愧地低下了头。短暂的沉默后,刘某抬起头,“法官你别说了,我现在就给孩子她妈妈转账!”五分钟后,申请执行人的手机铃声响起,收到银行款项进账短信提醒,申请执行人看向法官,露出了满意和感谢的目光。执行法官杨军同时也感到心情舒畅,因为又为当事人实实在在解决了一起矛盾纠纷,今天虽然忙和累,但充实着、快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