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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们法官帮我解决了后顾之忧

——记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调解一起继子女与继母争夺遗产案

  发布时间:2013-01-11 11:03:43


    元旦假期之后的第三天,即2013年1月5日,两位相互搀扶的老姐妹捧着“是你们法官帮助我解决了后顾之忧”的锦旗来到了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送给该院陈晓鹏法官,以此来表达陈法官帮助其解决老年无居所的感激之情。

    来送锦旗的纪岩岩(化名)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大娘,早年丧偶,其后来和杜平(化名)结合在一起,并登记结婚,婚后相互深爱着对方,两人感情一直很好。老伴杜平的腿脚不好,后来病重时就瘫痪在床,并一直由纪岩岩精心照顾。2011年10月,老伴杜平去世,留下楼房一处。

    杜平去世后,其前妻和三个继女就找上门来,要求继承分割老人居住的房子。因双方就遗产分割问题分歧较大,情绪相当激动,故后来三个子女将其继母纪岩岩告上法庭,请求分割其父亲遗留下来的一处楼房。

    根据案件流程微机自动分案原则,该案由民二庭法官陈晓鹏主审。庭审中,陈晓鹏充分地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让她们都倒倒自己心中的苦水。老人说:“我伺候老头十几年,他瘫痪在床,都是我一把屎一把尿的收拾,是让他干干净净的走的,而他的孩子们平时连看都不看一眼。我们年纪大了,老头身体不好,工资基本都被吃药看病了,我们没什么积蓄,我也没有什么生活来源,没了房子我也就没有地方住了。”被继承人的三个女儿丝毫不肯让步,她们也说出了自己想法和理由,他们说:“我们从小就在这个房子里长大,这处房子对我们有着特殊的意义,而且最小的女儿还没结婚,也没有住房。”在诉讼中,三个继子女联合要求拥有房屋所有权。这个房子的市场价格大约在18万元左右,三个继子女说可以按照20万的价格给对方纪岩岩计算房屋折价款,房子归三个继子女所有。

    被告纪岩岩,她根本没有钱去和原告三个继子女去竞价,她若要房子就得给三个继子女房屋折价款,对于一个没有什么积蓄和收入的老人来说这几乎是天文数字,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于是老大娘纪岩岩在法庭里又是哭又是下跪。按照法律的规定,被告纪岩岩年纪大,作为被继承人的妻子,没有经济来源,又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被告纪岩岩没有钱,又给不起房屋折价款。如果只为了案件审结而轻易判决,被告纪岩岩是无力给付的,其仅有这一处房产,又无法执行,三个原告也很难得到应得的财产份额,将会更加激化双方的矛盾。如果将房屋判给三个原告,即三个继子女,被告纪岩岩部分房屋折价款,但根本无力购房,造成其无家可归的局面,同样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后来,陈法官反复做三个继子女的工作,多次耐心地调解,并把三被告的继母讲述那些辛苦的付出,转述给三原告听,并认真地告诉三原告,其继母和其父亲二人感情甚好,被告也是全心全意的陪伴、照顾三原告的父亲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段路,很感人,确认是一种人间的最纯真的感情。从情理和法理上希望她们在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能做出适当的让步。三原告听后,也很感动,意识到自己不应该这样对待继母。同时,陈晓鹏法官也做被告亲生子女的工作,让他们帮助老人将楼房折价款给垫付了。最终,三个原告与被告议定以低于市场价格4万元的价格,即14万元的价格让老人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达成协议后,三名子女也当庭取得了房屋折价款。这既让老人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了房屋,最大限度的节省了支出,同时也保证了三原告能当庭得到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保证自己权利的及时实现,并在某种程度上修复了其与继母的关系。

    案件调解以后,老人对法院的调解非常满意。1月4日,被告纪岩岩拿到新房产证,并和其姐姐于次日特意捧着锦旗来到法院表达她们的感激之情,故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责任编辑:付建国    

文章出处: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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