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多人少矛盾是法院工作的普遍难题,多年来,让胡路法院不断探索尝试了诸如建立多渠道纠纷解决机制、内部加压、增员增编等来缓解矛盾,但案件总量逐年递增的形势,审判工作仍存较大压力。近两年来,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坚持改革的思维,在破解“瓶颈”的路上不断探索,从审判方式、工作机制、配套措施三个方面入手,大力推行了繁简分流改革。2017年1至6月,全院共收案5856件(不含旧存),结案3808件,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70%,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60%,案件平均审限同期缩短16天,员额法官工作量较为均衡,“白加二、五加黑”的工作常态大为缓解。2017年6月,让胡路法院被最高院确定为“全国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主要做法是:
一、创新工作机制,推动简案从快办理
基层法院案件中,有七成案件并不疑难,如何有效解决群众对这七成案件“从快”的司法需求,成为法院应当考虑的课题。繁简分流是顺应司法改革趋势、遵循司法规律的必然选择。多年来,让胡路法院立足院情实际,在刑事、民事、行政等领域探索审判方式改革的各项举措。
(一)大力推行“轻刑快审”办案机制
年初,让胡路法院被市中院列为轻刑快审的试点单位,在考察了全国4家在轻刑快审、认罪认罚制度方面具有成熟经验做法的法院和检察院后,拟定了《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的实施细则》,规定了9类优先适用轻刑快审机制的案件、6类可快速办理的情形。会同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商讨并明确了6类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案件,规定了立案侦查到刑罚执行各个工作节点的办理时限,即侦查机关7日(立案并采取羁押强制措施后)、检察机关7日、审判机关16日(包括判决生效10日),共30日,形成公、检、法联动快速办案机制,最大限度地压缩了案件流转环节时间,保障各方应有权益。为了更进一步深化轻刑快审工作,我院对符合条件的案件采取了集中送达、集中开庭、集中宣判,庭审中合并告知诉讼权利、简化部分庭审程序,并由每名刑事法官以每周轮流审理此类案件。制度施行以来,最多一次审理了7起轻微刑事案件,最快5分钟处理一起,从立到结,最快5个工作日完成。
(二)“分流分治”促民事专业化审判
一是“初筛”简单案件,快办简办。秉持“简案快办、难案精办、专案专办”的工作思路,让胡路法院先后成立了速裁庭、小额诉讼庭及婚姻家事庭,现由6名员额法官分别负责、专门审理。速裁庭实行“门诊式”速裁,对双方没有争议的案件,在立案登记缴费后,直接到速裁庭办理;小额诉讼庭推行“集约化”审理,针对标的额1.57万元以下的案件,采用集中立案、移送、排期、开庭、宣判,由同一审判组织在同一时段内连续审理;对于事实清楚的集团诉讼案件,推行示范诉讼模式,即选取典型案件先行处理,以个案示范带动集团诉讼的“批量处理”。在简案的基础上,推行庭审程序及裁判文书的“二次”繁简处理,采用令状式、要素式或表格式的“简处理”,以及论理透彻、条理清晰的“精处理”。速裁机制运行14年来,各项做法趋近成熟,99%的速裁案件做到了当日“立、审、结”;小额诉讼庭成立2年来,99%的小额诉讼案件在开庭后7日内审结完毕。
二是“层筛”疑难案件,专人专办。设立了4个可由所有员额法官均可列席参加的专业法官会议,对于经过初筛及再筛后的疑难案件,由承办法官报送提交,视案件数量平均每周一次,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推行以来,参加人数多、讨论效果好,许多疑难复杂案件被“截流”在提交审委会之前,这也是统一员额法官对法律的理解及适用、严格其裁判标准的另一条“蹊径”。针对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建设工程施工等类型案件,成立专业化的审判组织,固定合议庭人员,由审判团队中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法官担任审判长;与大庆龙南医院共同组成了“医疗纠纷案件处理专家团队”;划分具有专业知识的陪审员进入专家陪审库等,尝试采用5人、7人大合议制处理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广泛等案件;对于疑难案件中的“棘手”案件,推行庭长、院长办案制度,提升当事双方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与信任度,推动案件的顺畅处理;处理不成的,提交审委会“终极”讨论。
三是把握办案量的“难易”均衡。立案环节的分案以随机分案为主要原则,平均分配给各个员额法官,但针对发回重审或再审案件、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案件、涉及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则采取随机分案的“例外”,将此类案件首先标记为“疑难复杂案件”,确定法官顺序轮流分配,避免多起重大疑难案件随机分至同一法官手中,造成员额法官之间办案量的“隐性”失衡,导致效率流失。
(三)探索行政案件“集中速裁”模式
探索建立行政速裁工作机制,制定了《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操作规程》,规定了4类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简化行政案件审理程序;针对已经立案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案件,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径行裁定驳回起诉;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探索建立行政速裁工作机制。推行以来,最多一天集中审理了8起被告相同、诉请相似的简单行政案件,减少了当事人往返诉累,案件均在30日内审结完成。
二、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审判辅助工作
创新工作机制将立案、审判、执行等流程中的“审执主业”与程序性、事务性工作剥离开来,使法官专注于“审”,使助理聚力于“辅”。
(一)集约送达“压缩”审理期限
一是推广“电邮”送达。除常规的EMS邮寄送达方式,针对辖区国有大型企业及管理规范的中小型公司,包括部分律师事务所,开展电子邮寄送达方式,取得上述单位的“概括授权”,即由企业及律师事务所给法院出具确认书,确认涉其诉讼的案件均接受电子送达方式,尤其在集团诉讼案件的送达工作中,可谓“一键发送”即完成送达,工作效率及效果大幅提升。
二是“集、散”送达工作。改革之前,让胡路法院成立了送达组,将全院各业务庭工作聚集起来,但在运行过程中,送达工作与业务庭脱节等弊端逐渐显现出来,超审限责任只由法官承担,导致送达人员漠视审限,而法官则以不负责送达为由进行推脱。为了克服上述弊端,让胡路法院将各庭送达工作“分散”回归至业务庭,由法官助理负责;针对送达中存在的障碍,在法警大队专门成立了法警送达保全中队,制定了《司法警察大队送达保全中队送达、保全工作的具体职责及实施细则》,对业务庭与送达保全中队之间的工作流转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在原告无法提供被告准确送达地址、法官助理二次送达无果的情况下,由法官助理填写《送达工作联络单》,确定送达方案后,转交法警送达中队“集中”送达。此举既明确了责任,又大幅压缩了审理期限。
(二)诉调对接“分担”审判压力
构建诉调对接模式,将人民调解工作“嵌入”审判全程工作,确定了《诉调对接工作实际方案及实施细则》,并在立案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诉调对接窗口;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造了“华姐调解室”品牌。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承办人只要认为存在调解可能的,无论案情、法律关系是否复杂,均可以交由“华姐调解室”进行调解,2016年3月成立至今,“华姐调解室”共收到立案庭或业务庭转办案件1093件,其中,有741起案件成功调解,调解率达67%,调解成功的案件中,有标的额小但被告难以配合的,也有让承办人“头疼”的疑难复杂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一年多来,人民调解员努力在法官队伍及当事人群体中建立了“双重信任”,“华姐工作室”也成为我一个院响当当的调解品牌,曾有当事人送来锦旗称赞我院人民调解员涂江华为“怀着希望来、带着满意走、金牌调解员、不愧是高手”,表达了其由衷的感谢。建立了“三个平台”,即远程视频调解平台、企业协助调解平台、专业机构辅助调解平台。其中远程视频调解平台,实现了我院与辖区龙岗分局的远程联系,警官、法官、律师、当事人各方以视频方式共同调处纠纷;成立了企业协助调解,即协调辖区石油管理局、油公司及工会等部门协助化解涉油企案件;成立了专业机构辅助调解,即与大庆市第三医院建立联系,设立专门的心理疏导室;构建起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四位一体的立体化联动调解机制,实现简易案件在审判阶段的快审快结,分担了案件审判压力。
(三)警务化改革“加速”执行攻坚
在法警大队增设执行警务保障中队,常驻执行局辅助执行工作,根据法官及执行员指令,负责案件实施和执行现场秩序维护。构建“21132”团队模式。组建3个办案团队,每个团队均由2名执行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执行员、3名司法警察、2名书记员组成,每个团队配备2台执行专用车辆,团队实行执行长负责制,每个团队可独立执行,影响较大或当事人抵触情绪高涨的“硬骨头”案件,由执行局直接调派法警大队的其他中队全力配合。执行力量的增强与警队无形的威慑力,有力地震慑了被执行人,试点工作运行5个月来,共执结案件973件,同比上升27.3%,执行期限同比缩短26天,执行效率明显提升。
三、完善配套措施,助力繁简分流改革
一是以案定员,优化人员配置。我院共有员额法官62人,根据省院“以案定员”模式及院情实际,折算以每150起案件配备一名员额法官,确定民商事、刑事和执行工作,按照2:1:2的比例配置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行政工作按照2:1:1的比例配置,通过“盘活存量”改善忙闲不均的状态,释放更多“内生动力”。
二是科技强院,助力繁简分流。刑庭的远程审判系统,可以实现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的互联互通;全院42个审判法庭均为科技法庭;依托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案件办理全程网上流转,推动实现诉讼档案电子化,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动态分析人均结案数、结案方式及平均审理时限等质效指标,准确把握审判工作运行态势,为党组决策提供参考;引进并推广使用文书智能校对系统,助力裁判文书质量提升;引进并推广使用智能语音识别系统,简化书记员法庭记录的工作量。用科技力量“放大”繁简分流效果,助推取得更大实效。
繁简得当才能事半功倍。下一步,让胡路法院将按照最高院的意见要求,更加注重提升繁简分流的工作实效,更加注重长效机制建设,精缩人员聚焦“简案”办理,释放人力分散“难案”压力,为让干警分享繁简分流的改革成果、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