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最高院和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推行活动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十位“我最喜爱的好法官”之一的刘春荣法官,是从基层法院基层法官群众中走出来的优秀典型,她的模范事迹和工作做法,对基层法官是一笔可完全复制和借鉴的宝贵经验。从她的身上,我看到了她心中至高无上的法律信仰,也看到了她俯身躬行为人民的实际行动,她扎根基层27年,走遍了社区村屯的每一寸土地,她被群众推选出来,代表了群众的广泛信任,真正体现了法官应当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工作理念,无论社会情势如何变化、司法改革如何推进,“司法为民”的宗旨和为人民服务的群众路线绝无改变。
只有俯身躬行为人民的法官,才是真正的法官。为了“人民法官”的责任与荣誉,刘春荣的榜样力量将推动我牢记宗旨、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