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高院、中央电视台和新浪网联合举办的“我最喜爱的法官”评选活动中,我省巴彦县法官刘春荣在榜,这是我们龙江法院全体干警的骄傲。刘春荣法官长期工作在基层法庭,多年来审结案件数千件,案件调撤始终保持在90%以上。她荣立个人3等功4次,多次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7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从刘春荣同志身上,我看到了她一心为民、鞠躬尽瘁的高尚情怀,看到了她恪尽职守、公正司法的优秀品质;看到了她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看到了她廉洁自律、淡泊名利的职业操守。
她是新时代法官典范,是我学习的榜样。我要将她的这种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自己的岗位上锐意进取,大胆创新,勤勉敬业,奋发有为,以实际行动塑造法官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践行法治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