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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党建工作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20 13:15:49


 

各党支部:

为迎接“七一”,进一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和推进落实党建工作五项制度,根据“七一”期间活动的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对全院各党支部开展一次集中巡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时间71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加巡查人员:院党组成员及党总支委员会委员。

三、巡查顺序

机关党支部、民庭党支部、刑庭党支部。

四、巡查方式

由各党支部书记进行现场工作汇报,各党支部可采取各种形式向巡查组展示党建工作特色,巡查的人员也可以根据需要调阅查看相关的文件、资料及台账。

五、巡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创先争优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和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工作等。具体内容为:

1、组织领导(15分)。是否成立了创先争优活动活动小组及相应的工作机构,看主要领导是否亲自参与了各种党建活动。

2、宣传氛围(15分)。主要查看理论知识学习笔记,宣传栏、宣传标语和大型宣牌等。

3、特色载体(15分)。针对我院开展的一系列特色载体活动,特别是“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争创学习型先进基层党组织”活动等考察党建项目落实情况。

4、规范化建设(30分)。有办公活动场地,各种软硬件设施齐全,资料齐全并归类存放,有规范的工作制度和办事流程,按要求组织了党员开展各种活动。

5、成效成果(25分)。主要查看各党支部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

六、几点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本次巡查工作,要根据《党建工作五项制度》及本通知要求,对相关工作进行自查,对不足的要及时补课。

2、各党支部要安排联络员负责协调衔接,为巡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方便。同时,要准备好书面交流材料。

3、各党总支部要充分利用这次巡查的机会,积极加强沟通交流,努力提升自身的业务工作能力。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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