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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胡路区法院获中院两项“七·一”荣誉表彰

  发布时间:2017-07-04 14:13:18




适逢中国共产党建党96周年来临之际,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七·一”总结表彰大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中明发表重要讲话。大庆市各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及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玉山宣读了关于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参会领导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颁奖,并号召全市法院干警向获奖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让区法院机关党支部被授予“优秀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执行局局长邢海东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近年来,让胡路区法院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精准发力抓党建,创新方法促党建,通过“四个作为”,为推动全院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始终坚持政治建院、从严建院,突出人民法院的政治属性,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注重强化思想建设突出政治引领,强化法院及干警的政治意识,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把讲政治贯彻于党性锻炼全过程、司法审判全流程。抓好党建对象,突出抓好院党组及班子成员这个“关键少数”,严格抓好一个党总支、6个党支部的基层组织建设,细致抓好每名党员干警,把“严”、“实”的标准传递到党员干警、基层组织和每名党员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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