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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合同公证书

发布时间:2017-04-12 14:10:57


联营合同公证书

    ()字第ХХ号

    兹证明ХХХХ(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ХХ与ХХХХ(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ХХ与Х年Х月Х日,在ХХ(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ХХХХ联营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若干问题的规定》及《ХХХХ》(相应法规、规章)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年Х月Х日

    注: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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