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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不成,男方能要回彩礼吗?

发布时间:2017-04-12 14:08:15


问:

    我和女朋友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去年,我们订婚后,按照习俗给了她50000元的彩礼钱,现在双方还没有领证就闹翻了,我能要回我的彩礼钱么?

    答:

    根据您的陈述,您可以向您女朋友一家要回您给付的彩礼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所以,您和您女朋友虽然订婚,但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以要回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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