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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等400余名业主与张某红、大庆市某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7-03-27 14:05:51


张某等400余名业主与张某红、大庆市某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纠纷案

  2015年至2016年两年时间,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先后审理判决了400余件业主诉张某红、大庆市某新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判决内容为张某红、大庆市某新房地产开发公司连带返还业主购房款30万、50余万元不等。

    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某红下落不明。另一被执行人大庆市某新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履行义务,400余名业主向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因本案与400余名业主生计息息相关,又关乎辖区企业生存发展,涉及人数众数、数额巨大,在办案过程中,执行法院注重向业主辩法释理,引导业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合法权益;同时,让区人民法院启动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快速执行机制,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以最快速度采取执行措施查控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土地使用权、厂房及生产设备等资产,部分资产经依法评估后予以拍卖。经过艰苦努力,被执行人拖欠业主的2亿余元全部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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