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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二0一七年第一季度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03-15 09:23:27


 

 

各位领导、同事,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各位光临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参加2017年第一季度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我是让区法院执行局长邢海东。我今天的发言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总结2017年春节前开展的“清理执行积案、集中围堵被执行人”活动,二是2017年上半年执行工作的重点暨执行警务化改革。

2017年春节前,为了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号召,深入推进“平安大庆”建设,加大对恶意逃债欠薪、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我院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自201719日至2017126日,由白景权院长领导,执行局、法警队全部干警参加,指挥中心协调指挥,清理执行积案、集中围堵被执行人的雷霆行动。根据行动方案,白天集中执行被执行人有工作单位的案件,晚间主要执行平日不易寻找下落、无固定工作、外出务工年底回家过年的被执行人。执行局全体干警和法警队派驻法警4人,三台警车,日夜奋战。干警们白天正常上班,下班后还要克服夜间天气寒冷、雾霾大、能见度低等重重困难,蹲守、围堵、寻找被执行人。经过为期近二十天的日夜奋战,我们共出警70余次,查找、强制、带回被执行人50余人,拘留15人,和解案件56件,扣押车辆2台,强制腾退房屋2件,累计执行回款1100余万元。另有其他案件8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极大的震慑了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在律师界和申请执行人的朋友圈广泛传播。下一步,我院将结合市法院开展的“清终本、清积案、清信访”三清百日执行攻坚活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将强制执行作为常态化,还申请执行人一个公道,树立法律权威!

2017年初,受市中院的信任与重托,我院被确定为全市法院执行系统警务化改革的试点。院党组经过多次会议研究商讨,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让区法院执行警务化改革方案。下面我来宣读《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警务化改革运行管理方案》。

为尽快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按照《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警务化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我院执行工作的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执行运行机制,提高办案效率,保障执行工作公开、公证、规范、高效、廉洁、有序,保证执行工作稳步推进,强化执行措施能够有效落实,参照先进法院执行警务化改革经验做法,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自20173月起试行。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优化执行权运行方式,加强执行队伍专业化、警务化,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监督。

    二、基本原则

增加执行队伍警务人员比例,整合法院强制力量,保障执行工作安全有效的进行。

三、工作内容

(一)执行团队构成

执行体制改革采取执行警务化的方式,执行实施由执行法官与执行员、司法警察、书记员构建执行团队,组成“21132”模式,即2名执行法官(含执行长一人)、1名法官助理、1名执行员、3名司法警察、2名书记员组成的执行团队,团队实行执行长负责制,结合我院执行案件数量,执行实施组建3个执行团队。每个团队配备一台执行专用车辆每年预计执行案件900件。

(二)执行团队人员职责

1)执行法官(执行长)。执行法官由员额法官担任,其中选出1名执行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任执行长,拥有全部执行实施权,对具体案件实施及重大执行事项拥有决定权,指挥布置团队工作。

2)法官助理。法官助理应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主要职责是协助执行法官工作。

3)执行员。具有一定法律基础知识和执行工作经验的人员,享有执行工作的实施权,经执行法官授权进行执行实施活动。

4)司法警察。由法警大队专职司法警察组成,基本职责从事执行辅助活动和执行安全保障事务,日常工作服从于团队管理。

5)书记员。由在编合同制干警担任,负责执行案件文书制作、卷宗归档及其他辅助性事务。

四、执行局机构设置及权限

将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合署办公,内设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执行裁决组、执行实施组、法警大队。撤销执行局综合科、和速执庭,将原综合科、速执庭职能划入指挥办。设执行局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法警大队大队长。

   (一)、执行指挥办公室设置主任1名、财务1名、内勤1名、专职网络查控管理员1名、执行员1名、执行法警2名、书记员1名。

1)主任。由员额法官兼任,负责执行速执案件及指挥中心全面工作。

2)财务。由具有专业财务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执行案款发放。

3)内勤。由合同制干警担任,内勤负责执行案件统计工作、报送信息、案件查询、内务行政管理。

4)网络查控员。由执行员担任,负责网络查询、执行系统管理、司法拍卖、失信发布撤销屏蔽等事项。

5)速执案件执行员。负责执行突发案件及网络查控有财产案件快速执行,预计年执行案件400件。

6)司法警察。协助执行员实施速执案件,保障执行安全事务。

7)书记员。负责速执案件文书制作、卷宗归档及其他辅助性事务。

(二)执行裁决组

由执行局局长负责执行裁决事务(包括办理执行异议案件),执行局局长担任合议庭审判长,其他两名成员从非承办案件团队中指定。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

(三)执行实施组

分成三个团队,由执行长负责。

1)执行一队。

2)执行二队。

3)执行三队。

(四)法警大队

调动全院司法警察力量,负责法院日常安全保障和刑事押解工作及执行警务化工作,处理突发性事件。

五、具体执行案件流程

  (一)、立案庭立案后二日内将案卷移交至指挥办。指挥办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查控、发布失信。指挥办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将案件的查询结果进行分析,对在网络查控中发现的可供执行财产进行网上冻结、扣划。在网络查控中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但当事人能够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并需要立即采取强制措施的,由指挥办执行员在3个工作日之内采取措施。

   (二)、指挥办对案件进行查询后,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需要进一步核实财产线索、司法查控系统无法进行查控的案件二日内移交至三个办案团队,由内勤负责与各办案团队执行长对接。

(三)、各办案团队由执行长对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法警全力配合执行法官及助理的日常执行工作。

(四)、执行异议案件立案庭立案后,由指挥办工作人员将案件直接移交至裁决组进行裁决。

执行警务化改革对于我们来说,是一次有意义的尝试,总体上,将法警队力量充实到执行局,形成办案团队,实现每个执行团队都有法警力量,而不再是以往的临时调警,实现执行工作处处有法警,震慑被执行人。我们会以执行警务化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理顺警务化后续流程,结合我院特点,搞出让区特色。我们会将法官员额制和执行警务化充分衔接,细化完善后续工作,一步一个脚印,扎实作细每一个环节,为全省法院执行警务化改革工作摸好路。

2017年执行年,我们任重道远,理顺警务化改革流程、加大力度攻克执行难;

2017年执行年,我们斗争不断,与“老赖”斗争,与拒执者斗争,让失信者举步维艰!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崔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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