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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 胸怀百姓

——刘冰法官事迹

发布时间:2017-02-27 10:25:06


 

刘冰法官自20109月入职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以来,就扎根全国优秀法庭乘风人民法庭,成为一名民事审判法官。从2010年至今审结案件超千起,其中2015年全年收案408件,结案404件,调、撤率86%2016年全年收案326件,结案295件,结案率90%,调、撤率87%,收、结案数全省名列前茅、全院第三名,能够做到案结事了,使当事人服判息讼。

法庭是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与百姓接触最为直接,能够深入体察百姓疾苦。在这几年的审判实践中,刘冰法官从一个“小法官”摸爬滚打成为我院审判的中坚力量,其中有坎坷、波折,也曾面对诱惑,也曾感觉迷惘,但面对抉择她都能坚定立场、把握方向。

刘冰法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我国乡土社会的传统观念使诉讼成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作为社会稳定的捍卫者,有时是百姓能够抓住的最后一根稻草,因此她深知法官必须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良知,树立忠于法律、秉公办案的司法理念。她就是这样开好每一个庭,审好每一个案,热情地倾听百姓的呼声,去体恤他们的难处,运用法律还以公道。

刘冰法官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她以纯熟的业务能力,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刘冰法官始终坚持学习,她常说:“法律在不断地更新,形势变化也很快,不学习就永远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所以她一直很勤奋地学习,潜心钻研法律业务。同时,她还关注国情、关注社情民意,不囿于法官思维。

刘冰法官拥有一颗恻隐之心。她深知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不仅掌握公平、公正裁判,其思想和灵魂还有着强烈的人文情感的支撑。她始终对百姓保持着一种朴素的情感,她让法律充满温情,因为她真正理解法律所蕴含的终极关怀和人性光辉。

民众对公正与正义的强烈渴望,正是法官维护公平与正义的动力。刘冰法官不忘初心、胸怀百姓,坚持“清清白白办案,堂堂正正做人”,保持清正廉洁,坚守法官的职业道德操守,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调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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