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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执行积案、集中围堵被执行人第四天

发布时间:2017-01-20 14:45:28


 

  2017119,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清理执行积案、集中围堵被执行人活动实施阶段进入第四天。执行范围设定在大同区,萨尔图区利民苑小区、让胡路区奥林国际公寓小区、让胡路远望高层小区。因一台警车出现故障,另一台警车下午在大同执行任务时遇到被执行人聚众斗殴而耽误返程时间,导致全天仅落实14件案件。拘留1人。和解3件,其中大同案以3500元和解结案;晚间两件以20000元、300000元和解结案。4件因申请人提供信息不准确无法找到被执行人,6件因被执行人不在家而扑空。

   下午的大同之行,案件本身情况并不复杂。因交通肇事杨某要赔偿梁某修车费5000多块钱。双方都是火爆脾气,几句话不合就吵了起来,被执行人杨某对申请人梁某爆粗口还大声喊“我今天哪也不去”,左邻右舍都来围观,现场情况愈加复杂。为了稳控局面和保障执行干警人身安全,执行员果断报警。片区民警赶到控制局面,疏散周围围观群众,执行员做双方思想工作。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梁某和杨某同意和解,杨某当场给付梁某人民币3500元,梁某自愿放弃余款。案件得以执结。这一队干警赶回法院已经晚上8点多了。

   晚上强制带回的两起案件被执行人于某和刘某,申请人同为李某。三名当事人有感于这么多执行干警和法警为了他们之间的事情加班加点,就都很配合。协商的过程也很顺利,最终两件案件都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回款320000元。

 

   就在这对干警为这两起案件终以和解执结而开心放松时,执行员崔会会的电话响了。简短的对话得知,118日拘留的被执行人邹某在拘留所里犯病了,血压一直在200以上降不下来,情况紧急。执行员立刻将这一情况向局领导汇报,同时与指挥中心陈恒主任驱车前往第二拘留所。证实被执行人邹某病情紧急,请示局领导后,执行员提前解除了对邹某的拘留措施,同时联系大庆市第四人民医院紧急救助。在去医院的路上,执行员多次联系邹某女儿,但是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执行员想到邹某曾经说过,自己女儿刚生完孩子。时值晚上九点多,怕吵到孩子电话肯定静音了,再打多少次也是徒劳。执行员想到送拘当天因拘留所不能保管被拘人物品,所以邹某的小灵通留在了执行员的办公室。执行员马上和陈恒主任返回法院办公室,拿到邹某小灵通从中找到邹某爱人李某电话号码,至此得以联系上邹某家属。另一边邹某被四医院收治,病情得以控制。执行员崔会会到家已是夜里23点多了。家住新村的陈恒主任到家已经是第二天了(010分)。

责任编辑:崔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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