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嘛甸法庭地处让胡路区偏远农村,人口居住分散、人员流动性大、道路基础设施落后等因素,为喇嘛甸法庭送达工作增加了不少的难度。送达活动贯穿于整个审判流程,对审判效率高低有着直接影响,为了克服“人员少、路难走、人难找、字难签”的现状,确保审判流程顺畅运行,喇嘛甸法庭推出了系列举措,助推了审判效率的有效提升。
一是迎难而上,加强直接送达。喇嘛甸法庭每年受理各类案件500余起,但需送达的各类诉讼文书却有1500余人次之多,且因地域限制无法开展邮寄送达。由于人员少(审判及辅助人员共6名),无法成立专职送达机构,在现有条件下,喇嘛甸法庭坚持“人人都是送达员”的工作方式,举全庭之力加强直接送达力度。坚持每天召开简短例会,确定当天送达任务、统筹安排人员、车辆及路线、预判可能发生的问题及突发状况,实现人力物力的最优化配置、审判效率的最大化提升。在立案阶段严格把关,对被告地址不明、身份信息模糊的案件,要求原告尽量核实,如确实无法描述清楚的,可以由原告随干警一起配合送达;对于故意躲避或处于农忙时节经常不在家中的当事人,实行“突击”送达、错时送达、多次送达,利用中午、晚上甚至是半夜时间进行送达;针对拒不配合、抵触或情绪激动的当事人,耐心疏导、释法明理,人性化送达。每次送达,做到均有关于时间、地点、人员的记载,便于法庭在穷尽相关手段无果后,果断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送达。
二是借助外力,建立送达网络。在多年的审判工作实践中,通过巡回法庭、便民站点、驻村调解室、移动法庭等联系点,喇嘛甸法庭的干警们几乎走遍了辖区的各个村屯,熟悉了各牧场、乡镇企业及村委会的相关领导,建立了自己的关系网络,形成了由政府党委、牧场、各村屯、辖区部分企业协调配合的大调解网络,这为法庭的送达工作也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在送达遇阻时,由于各个网点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对本地情况较为了解,送达工作有了他们的协助,很多问题解决将立竿见影、一步到位,极大地节约了司法成本。
三是三个“当庭”,减轻送达压力。三个“当庭”,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力争实现当庭调解、当庭宣判、当庭送达。努力提高庭审质量,尽量避免二次开庭传唤;抓住时机,做足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力争当庭调解;确无调解可能的,力争当庭宣判,或当庭确定送达裁判结果的日期,避免一个案件多次送达,提高审判效率。2012年1至10月底,喇嘛甸法庭共收案482件,结案445件,其中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案件仅为10件,累计送达各类文书近1000余份,行程近2万公里,调撤率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