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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父母同住的子女是否有权拒绝其兄弟姐妹探望父母?

  发布时间:2012-11-02 09:08:06


问:

  我是大庆喇嘛甸人,家里兄弟姊妹五个,我是老三,我母亲一直随我生活,现在我的四个兄弟姐妹因为房产的事要给我母亲施压,我母亲也明确表示拒绝他们探望,我能否拒绝他们探望?

                           咨询人:杨某

  答:

  我国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的探望权,根据司法实践及参考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我们给你如下答复;子女享有对父母的探望权,但探望父母须经被探望者同意,且子女行使该项权利应当以有利于父母的最佳利益为原则。如果你母亲本人拒绝你的兄弟姐妹探望,他们就不能行使探望权。但你没有权利阻碍你的兄弟姐妹行使探望权,相反,在你母亲允许的情况下,你有义务协助他们进行探望。

责任编辑:付建国    

文章出处: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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