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能手樊忠江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7-01-10 08:56:17
樊忠江,男,1975年5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乘风法庭审判员,四级法官。樊忠江同志自考入让胡路区法院时起,始终工作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一线,每年均有殊荣。八年来,该同志先后荣获省院授予的“调解能手”、“办案标兵”、中院授予的“调解能手”、 “办案标兵”、区委授予的“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本院授予的“优秀干警”等荣誉称号。2016年2月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办案标兵”。2016年(截至12月10日),樊忠江同志共受理民商事案442件,结案407件,实际结案率92%(未开庭案件不计入)其中,调解、撤诉结案291件,调撤率71.5%,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90%左右,其结案数、调撤案件数居全院民商事审判序列排名之首,工作质效获全院首肯。
八年来,樊忠江同志踏实践行群众路线,清正廉洁坚守底线,始终扎根工作一线,坚持法庭审判与庭外调解相结合,他坚持公平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公正承办每一起案件,不忽视弱势群体,不轻视小额案件,不放弃任何调解可能。他将群众的“小事”当大事来办,从不推诿或感到厌倦。他办案灵活、务实高效,在调解工作中,他善用社区、村屯联动力量、善用群众力量、善用便民措施,经他调解的案件鲜有矛盾再生,是真正走到群众中间的“调解能手”,是基层法院法官队伍中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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