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路区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将采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限制高消费制度和限制出境制度,形成惩戒、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强大社会氛围。1月6日,让胡路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陈恒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次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中有自然人21人、企业及其他组织5家。
最高院联合民航、铁路等部门签订了联合惩戒备忘录以来,在各个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现在正逐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新局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3133次,信用惩戒压缩了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震慑力度大,效果良好,其中有不少“老赖”主动找到法院要求还款。
让胡路区法院执行局发布两起信用惩戒典型案例。同时通过媒体向群众呼吁:第一,要相信法律和法院的工作,信用惩戒制度是破解“执行难”的利器,执行员所做的工作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做好交易前准备工作,谨慎交易才能减轻风险。
这是我院第一次通过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续我院将通过多种渠道,定期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穷尽执行措施,更好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