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民主的要求,是我国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也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从司法实践的角度讲,人民陪审员参审,也的确发挥了较为积极的作用,促进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让胡路区法院十分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促调的积极作用。分配案件时,注重根据陪审员的职业、特长与相关审判业务部门对接,实行对口陪审,有的放矢,积极为人民陪审员履职提供良好平台。
今年以来,让胡路区法院已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519件。陪审员在参与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能克服法官因职业习惯所形成的思维定式,弥补法官的不足,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与审判人员取长补短,使审判工作更加贴近民情民意,贴近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使裁判更加合情、合理、合法,以增强法院裁判的社会公信力和认同感,更好的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