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大海就贯彻落实石时态院长在《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全省法院司法新闻宣传工作情况的通报》中所做批示精神做出部署,要求:“大庆市两级法院要迅速传达学习时态院长的批示精神,再接再厉,努力讲好大庆法院的故事,讲好龙江法院的故事”。
让胡路区法院迅速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各项部署。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卓琳同志对司法宣传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他强调:“新闻宣传工作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重点,肩负着密切联系群众、树立良好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使命。让胡路区法院要不断传播司法正能量,全面、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传递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让胡路区法院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与报刊、电视等其他媒体平台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进程,使司法新闻能够全面、及时、有效地进行宣传。让胡路区法院将宣传司法新闻与宣传法律、教育群众、传播法治理念相结合,通过全方位的司法信息传播,向全社会展现了人民法院的立体形象。通过队伍建设、司法实践、法官事迹等一系列报导,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法官的理解和认同,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心和信任,也增加了人民群众自觉守法主动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让胡路区法院将认真学习石时态院长和于大海院长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找准不足,认真学习上级法院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提升我院的司法新闻宣传工作水平,讲好人民法院故事,树立立体司法形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