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区法院申请执行人联系会实现面对面监督
发布时间:2012-10-11 10:58:58
让区法院每月的25日,准时召开由分管副院长、执行局长、全体执行干警以及申请执行人参加的联系会。会上院领导、案件承办人和申请执行人面对面研究案件。先由案件承办人对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介绍,公布自己的执行方案,并告知该案的执行现状;再由当事人对前期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承办法官有无违法、违纪情形,能够提供出哪些执行线索;最后结合当事人陈述意见和案件执行情况,由分管院长制定案件下一步具体执行方案。
责任编辑:付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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