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乘风法庭的法官又定期来我们社区办案了,帮助我们化解矛盾,解答疑难问题,提供相关帮助。他们来了,我们就有救星了。”大庆市让胡路区第四社区的赵大妈和其他来访当事人笑着说。
为让法官摒弃以往坐堂办案作风,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畅通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满意度的渠道,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乘风法庭积极开展能动司法,不再把法庭当作诉讼竞技场,并将司法工作关口前移,在纠纷频发的社区设立了社区法庭,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诉求。目前,他们在乘风街道最大的社区,即第四社区设立了社区法庭,是全市首家“社区法庭”。
社区法庭主要职责是在社区审理简易民事案件,调处纠纷,努力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开展法律咨询和讲座,向社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走访社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请他们监督法庭工作,请他们献计献策;为政府派出机关依法行政提供帮助,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为驻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优化经营,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培训指导人民调解员开展民间调解活动,提高其化解社会矛盾能力,实现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机制的有机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