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多人少--涉执信访压力大
近年,让区法院执行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前列,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随着社会执法环境的不断变化,执行工作也面临着很多现实问题,案件多、案情复杂、执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阻碍执行工作进展,尤其是近三年平均每年受理的新收案件在1700件左右,2015年更是突破2000件,办案压力很大。执行局长每天都要接待大量来访人员,多数人员反映简易案件长期拖拉不结现象。
推陈出新--修改流程案为本
让区法院执行局经过全方位摸底,经院党组批准后,推出了执行流程修改方案,在2015年3月初正式试行,执行局原有内部科室保留综合科、裁决庭、指挥办三个部门,原有的两个执行实施庭,拆解为速执庭和普执庭。
这次修改核心是成立快速执行庭,设庭长一人,法官二人,每名法官配助理两人,书记员一人,并配有专车保障执行。立案庭受理新立执行案件后,移交指挥办,指挥办负责案件的外网录入及案件查询工作,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及卷宗交由综合科内勤,内勤最迟在收到案件后第二个工作日移交速执庭法官,速执庭法官收到卷宗后一个月内,对于能够及时清结和执行完毕的案件,按流程报结卷宗,未能执行的将所有调查材料和卷宗交由本庭庭长及综合科科长审定,由普执庭法官接收案件,按普通程序办理。
繁简分离—执行案件质效高
这种运行模式实现了案件的繁简分离,简单案件简易办、复杂案件普通办,极大的提高了执行效率。有多起案件在申请人还未与法院联系时就已采取措施或执结,申请人喜出望外。多数当事人对此执行新举措称赞。
再出新招--执行效率再提高
经过一年的运行,执行局又对流程作出调整。案件进入指挥中心查询后,对于有财产的案件直接转由速执庭办理;对于经初步查询没有可执行财产的案件,由普执庭按照普通程序办理。经过这样修正,很多没有财产可执行的案件不用在速执庭停留一个月,可直接按照普通程序办理,另一方面也保证速执庭法官把有限精力放在有财产案件上,执行效率再次提高。2015年全年,速执庭两名法官共收案862件,结案862件。2016年1月至5月底,速执庭两名法官收案552件,结案297件。
执行局的这种创新方式体现出巨大优势:一是实现案件快速流转,提高执行效率。二是实现案件繁简分流,突出以案为本。三是实现案件执行流程全程公开,加强对承办法官的监督。四是联合指挥办第一时间掌握被执行人财产和行踪,确保案件第一时间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