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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胡路法院三项措施不断完善质效评估体系

  发布时间:2012-09-13 14:27:05


让胡路法院年受理各类案件均在万件左右,而真正在一线从事审判的人员仅有51人,“案多人少”使投入每个案件的工作量减少,必然对审判质量和效率产生影响,审判效率与审判质量、司法成本的对立矛盾,成为审判事业健康发展的“瓶颈”。让胡路法院成立审管办后,建立并完善了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实现对审判质效的量化管理,对于查找和改进办案、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审判管理长效机制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一是分类设定指标权重,实现质效纵横可比。让胡路法院依据上级法院对基层法院评估的三项基础指标,结合院情,将包括刑庭、民一庭、民二庭等8个业务部门做为受评估对象,对审判执行工作实行百分制量化评估法。完善修订了部分评估指标,形成了包括12项考核指标与4项分析指标(个人及全庭收结案比、平均审限、制限结案、均衡结案)在内的评估指标体系,并分类量化、设置各项指标权重,不同业务部门可以以评估分值高低为依据进行排序,实现了考核的统一性和可比性。依托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审管办每月出一期《审判运行情况通报》,根据工作需要每季度或半年开展一次评估,以同一业务部门不同时期纵向比较为主,以不同业务部门之间横向比较为辅。通过质效排名,业务部门和法官的优势指标和弱势指标一目了然,及时发现倾向性问题;通过质效对比,真正发挥了质效评估“催化剂”的作用,督促法官快办案、办好案。

二是强化态势运行分析,动态决策提升质效。建立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制度,在月通报的基础数据上进行现状分析,如对当月的各类案件信息情况及每名审判人员的月工作量进行列表统计,便于领导及时掌握各业务庭室收结案、调撤、上诉、发改、再审案件数量、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及涉诉信访、卷宗归档、长期未结案件等其他案件情况,成为领导决策前的“及时雨”。在季度、半年及全年审判态势评估基础上进行因素分析,编发《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分析、点评数据的变化成因及影响均衡结案、制约案件质效的潜在因素,如民一庭“上诉发改率”与民二庭同期及自身前一期略低,说明审判质量存在一定问题,进而可能在人员素质、审判力量及资源配置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成为审判管理工作的“风向标”,思考和研究破解对策。充分发挥态势分析的引导作用,在宏观层面上达到整体提升质效的目的。

三是强化信息录入管理,避免基础数据失真。高质量的质效评估、态势分析工作需要有精确的数据支撑。让胡路法院依托案件管理系统,强化基础信息的录入工作,要求所有案件立案手续、笔录、证据、裁判文书等实物案件材料与案件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同步,确保每页案卷、材料全部在第一时间扫描输入网络,庭审录像、庭审笔录、电子证据等直接录入电子卷宗,形成完整、准确的电子档案,避免漏录、错录、迟录。同时,各项司法统计报表数据和审判绩效数据自动实时生成,杜绝手工变更统计数据,使审管办精准掌握审判运行情况,更好的服务于审判执行工作。

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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